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党员们通过学习新修订《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解读培训等,更加受警醒、更加明底线、更加知敬畏。
纪律作为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属于“他律”,自古以来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就有很多体现。
《吕氏春秋》中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这句话意思是说要知道平直,一定要依靠水准墨线;要知道方圆,一定要依靠圆规矩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所谓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内的规矩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要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论语》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意思是当政者本身言行端正,不用发号施令,大家自然起身效法,政令将会畅行无阻;如果当政者本身言行不正,虽下命令,大家也不会服从遵守。和“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一样,孔子一直注重强调为政者自身的修养和德行。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百年征程中,一直高度重视纪律教育,这保证了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在我们党创建之初,就开始探讨党的纪律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尽管生存环境不佳,物资稀缺,仍十分注重纪律建设。
1927年10月,在准备上井冈山前,毛泽东要求大家一定要和山上的群众搞好关系,还宣布了三大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第三,打土豪要归公。这也成为中国工农红军“三大纪律”的雏形。1928年,毛泽东颁布“六项注意”。后又增加两项,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48年秋,正值苹果成熟的季节,辽沈战役打响前,罗荣桓要求打下锦州后严格执行城市政策和入城纪律。他指着院子里的苹果树说:“要教育部队,保证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无论是挂在树上的、收获在家里的、掉在地上的,都不要吃,这是一条纪律,要坚决做到。”
实践有力地证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党坚持革命、赢得群众、战胜敌人、夺取胜利非常重要。
新中国成立时,面对艰难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旨在防止腐败现象和维护团结的斗争。
刘青山、张子善在担任天津地区领导期间,盗用公款,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生活腐化堕落,最终被判处死刑。该案的果断处置,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决心。
高岗和饶漱石,搞非组织活动,破坏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最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出党。这个事件,在当时给全党敲响了警钟,使全党进一步认识到党的政治纪律是不可触犯的高压线。
改革开放初期,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一些掌握权力的部门和党员干部经不住利益诱惑,出现了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
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王仲。作为县委书记,他带头走私,把家里变成一个贩私窝点和私货交易市场,他抢私、老婆藏私、儿子贩私。1983年,王仲因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侵吞缉私物资总额达6.9万多元,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对王仲案的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对于维护纪律的刚性、对于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和决心。
当然,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干部的楷模——孔繁森,他先后两次进藏,在雪域高原奋斗十载,用实际行动,生动书写为民情怀、诠释清正廉洁。孔繁森任莘县委副书记时,拒绝了老家亲戚想让批条子,拿平价木材的事情。孔繁森讲到,自己是共产党的官,公家的东西一定不能乱动,好事一定要带头去做,违反纪律的事一定不能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推进纪律建设,查处了一批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做到“打虎”绝不手软、“拍蝇”力度不减、“猎狐”绝不放松。
仅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处分6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9.8万人、政务处分16.2万人;省部级干部49人,厅局级干部3144人,县处级干部2.4万人,乡科级干部8.2万人,一般干部8.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1.7万人。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不断发展创新,将开展集中教育作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关键性举措,在全党开展了6次广泛的、集中性的教育活动。每一次主题教育都包含了纪律的内容,使得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
如何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对全体党员来讲,要原原本本学,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讲,还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
(笔名:蔡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