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人社厅通[2015]53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15年年度考核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5年12月31日各部门全额在编在岗人员。
二、考核的单位:教学教辅单位以党委、直属支部为单位,校管科研机构、校党政群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1、学校各部门按当年参加考核实际人数的12%(四舍五入)评优。超过此比例的,考核办公室拒收该单位所有考核材料。
2、处级干部不参与学校各部门的年终评优,但参与本部门的年终考核,最后由学校统一决定其考核等次。
3、学校派出的驻村工作人员、挂职人员等在部门参加考核,由部门写明情况,但不填写考核等次,最后由学校统一决定其考核等次。
1、商务学院自收自支编制及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
2、请各部门于2016年2月25日前到人事处433办公室领取年度考核登记表。
3、各单位部门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考核的初步结果,含考核情况报告(须注明驻村工作人员、挂职人员、外出读书等特殊信息)、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分全额在编、商务学院自收自支编制和人事代理三类,详见附1,交一份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437998110@qq.com),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交一式一份纸质版,详见附表2,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后需加盖党委或直属支部公章,机关支部盖所在部门公章)上报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正德楼433)。
4、处级干部考核表暂不填写考核等次,但需要交所在单位或支部一般职工对处级干部打的分数(100分制)。